1,收集整理貨物信息:預計發貨情況,貨量,貨好時間(運抵碼頭并同時備好相關單據)超尺寸/重件等信息;
2、訂艙,準備貨物訂艙報關等工作,提醒發貨人需要注意事項。
3、安排送貨至碼頭,發箱單給港口地面代理,告知船代聯系方式、船期等信息,并提供相關訂艙報關信息,向地面代理索要送貨通知、注意事項等。書面轉發給發貨人,跟蹤送貨情況反饋給發貨人,安排發貨。若已知貨物無法按時到港,就要發郵件通知即將產生的費用等,要求對方書面確認下一步如何處理。
4、貨物到后安排打尺,發送最終箱單給打尺公司并通知各方現場監尺,并電話確認客人已收到郵件。
5、按時發送船舶動態給發貨人、委托方見(裝港)。
6、裝船前發裝船通知給相關發貨人委托方,告知相關港口船長,預配圖、預計裝船時間等信息。
7、確保船到前貨物已到齊并通關,跟蹤船舶動態。
8、發港口船長、現場人員貨物相關訂艙報關信息、船代、貨代、綁扎等單位聯系方式,以及車船直取貨物貨主司機貨代等聯系方式。
9、訂艙結束后要求發貨人提供與訂艙信息相符的箱單。
10、保持24小時手機開機,并保存各相關方聯系方式,若出現緊急情況及時溝通處理,原則:不影響船期,不給公司帶來損失,不給客戶帶來麻煩。
11、裝船后發離船通知給發貨人,委托方等;
12、與發貨人確認提單保函等,同時要確認相關費用,一定要書面確認。
13、收到正本保函、結清費用后釋放提單給發貨人。
14、根據合同要求預計發到港時間及目的港船代聯系方式給委托人、發貨人。
15、船舶抵達目的港/停泊后發到港/停泊通知(卸港)。
16、卸貨結束后發卸貨結束通知給相關方并附港務局的卸貨記錄。
17、整理航次信息。
以上就是關于海運散雜貨出口操作有哪些流程的相關介紹了,如有業務需求歡迎致電翰林運通:400-827-160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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